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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旅游旺了旅游 活了经济 富了乡亲

※发布时间:2013-11-27 18:18:05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本报记者 刘倩茹

  放了几十年牧的当雄县纳木湖乡的平措大爷,如今成了开门迎客的饭馆老板;过去烂在地里的土豆,如今被游客抢着买;农牧区的“阿佳(大姐)”,变成了“星级”厨娘,烧上一桌桌原汁原味的藏餐,深受游客的喜爱……这是今年夏季当雄县大力发展旅游业带来的喜人景象。

  不难看出,近年来当雄县为带动当地农牧民参与旅游业,致富,多措并举实施旅游富民工程,加快乡村旅游业发展,让更多的老百姓通过游牧部落旅游、牧家乐、家庭旅馆的建设和经营参与到旅游发展中来,切实让农牧民依托旅游发展“吃上了旅游饭、发了旅游财”,并通过旅游项目建设让更多农牧民从事旅游业、服务旅游业,达到了增收、创收的目的。

  加快乡村旅游发展步伐

  一直以来,我区始终高度重视乡村旅游发展。通过在主要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景区(点)周围等旅游资源富集区域,大力发展以农家乐、牧家乐、家访点、非物质文化展演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和项目,让农牧区群众吃上了旅游饭。

  40多岁的罗追一直在外打工,只有过节才回家。“出去打工,除去日常开支,存不了多少钱,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照顾家里的责任全部落在妻子肩上,太辛苦了。这次我和家里人商量,决定不再外出打工,准备在纳木错湖畔经营商店,妻子把家里牦牛梳洗干净,供游客骑行,获取收入。现在变得更美了,来纳木错休闲旅游的游客成群结队,我相信生意一定很好。”拉萨市当雄县的农牧民罗追说。

  截至目前,全区拥有星级家庭旅馆640家,旅游度假村30个,全区从事旅游接待服务的农牧民达到1.3万余户,5.28万余人,每年提供就业岗位3000余个;实现旅游接待服务收入3.23亿元,实现户均收入2.45万元,人均收入0.61万元。

  乡村旅游项目所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周边农牧民生活条件日益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规范农牧民参与旅游服务

  今年,我区旅游相关部门采取“送教上门”和“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积极组织力量分赴林芝、山南、日喀则等地,开展农牧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培训,各地(市)旅游部门也根据农牧民参与旅游接待服务的需求,适时开办不同形式的技能培训,不断加大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帮助他们提高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树立经营。

  同时,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家庭旅馆划分与评定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我区乡村旅游家庭旅馆的接待服务工作。“走旅游、吃旅游饭、发旅游财”逐渐成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的普遍意识和自觉行动。开发一个景点,建设一个景区,带动一方经济,致富一方百姓,已成为许多地方加快乡村发展的成功子,农牧民吃旅游饭、发旅游财成为民生的新亮点。

  制定乡村旅游长远规划

  “十二五”时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黄金”机遇期。我区紧紧围绕“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建设“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的要求,以全面实施乡村旅游倍增计划为目标,于2012年6月完成《自治区“十二五”时期乡村旅游发展规划》的制定。力争“一个突破”,到2015年,建成10个乡村旅游示范县(当雄、曲水、定日、拉孜,米林、林芝、错那、芒康、那曲、普兰),20个特色旅游乡镇(羊八井镇、纳木错乡、吞巴乡、麻玛乡、桑耶镇、杰德秀镇,吉隆镇、江孜镇、扎西乡、巴河镇、鲁朗镇、派镇、通麦镇、岗托镇、然乌镇、盐井镇、保吉镇、扎仁镇、巴嘎乡、扎布让乡)。到“十三五”末建设20个重点旅游县(市、区)、100个重点旅游乡镇、300个重点旅游村、3000个家庭星级旅馆,使“在惠民见实效上”有质的突破,直接带动10万农牧民以乡村旅游为主业,人均年旅游收入达到1万元。乡村旅游在农牧区的战略支撑地位和示范带动作用凸显,切实将乡村旅游转变为农牧区小康社会建设的新兴战略产业和带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民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