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联在开展银联卡受理市场业务规范工作过程中发现,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联电子(淮安)有限公司、宁夏银联商服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收单外包机构冒用中国银联名义开展收单外包业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中国银联对上述4家收单外包机构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
经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审理,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冒用中国银联名义开展收单外包业务,eSIM,在经营场所、宣传材料等处擅自使用中国银联的注册商标,移动金融安全解决方案,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中国银联经济损失并就其侵权行为在媒体发表声明,消除影响,支付解决方案。
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银联电子(淮安)有限公司假冒银联名义售卖POS终端,在其企业名称中擅自使用“银联”字号,并在其经营场所使用与中国银联公司主标识近似的“银联快付”标识,还故意使用大量诸如“中国银联品牌直营”、“银联认证”等极易误导公众的文字进行宣传,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判决银联电子(淮安)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物联网模块,赔偿中国银联经济损失并就其侵权行为在媒体发表声明,消除影响。
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宁夏银联商服技术有限公司擅自注册“银联”为公司字号,在经营场所、宣传资料上突出使用“银联”商标,误导公众,其行为侵害了中国银联商标专用权,判决宁夏银联商服技术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限期更改企业名称并赔偿中国银联经济损失。
鉴于上述收单外包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恶劣影响,移动手机钱包,中国银联对济南道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云泰铭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联电子(淮安)有限公司、宁夏银联商服技术有限公司等4家收单外包机构予以公开谴责,并根据银联卡收单外包业务相关管理办法将以上4家机构纳入不良外包机构名单,中国银联收单成员机构应按照银联卡业务规则要求,不得与其开展业务合作。
中国银联将不断强化对成员机构及其外包机构的业务合规管理,对于发现的各类严重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及中国银联相关业务规则进行违规处置,坚决维护银联卡受理市场秩序和中国银联品牌商誉。
中国银联业务管理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