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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市实行医疗费用总额预算 保障普通百姓健康权益

※发布时间:2013-5-5 12:27:59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浙江在线健康网4月28日讯(通讯员 方江枫)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防范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运行,临安市推行基本医疗保险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各医疗机构年度医疗费预算总额在年初确定,年末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医疗费发生情况、日常管理服务情况以及绩效评定结果等进行决算,4月27日,临安市完成了总额预算第一次决算工作。

  2012年,临安市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相比2011年度人均上涨20%,总额预算范围内人均医疗费用上涨18%,低于总体人均费用2%;均次费用比2011年度上涨6.9%,总额预算范围内均次费用上涨6.7%,低于总体费用0.2%。总额预算管理控费效应初显,促管作用明显。

  综合考虑政策调整、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中草药等特殊因素后,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惩合计650万元,其中获得励的医疗机构为23家,需要扣回基金的有17家。

  总额预算制度在医疗质量的情况下,有效遏制了不合理医疗资源浪费,控制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下一步,临安市还将进一步完善总额预算制度,为保障普通百姓的健康权益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