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掀起一股贵金属收藏热潮,纪念币、贵金属收藏的广告宣传通过电话、电视、网络如雪片般向广大收藏爱好者袭来,8050人民币最新价格不要收藏假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法》、《刑法》都明确规定,持有、使用假币是一种违法行为。因此,在收藏人民币时,不管什么目的,都不要收藏、持有、使用假币,莫因一时喜好而触犯法律。,在繁荣市场交易的同时,利用贵金属收藏实施经济犯罪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经分析,不法分子利用贵金属收藏实施经济犯罪手段主要有以下三种:一是“以小惠套大利”,先以较低价格出售普通纪念钞一类的藏品,获取收藏者信任后再推销其它价值高昂的但不并含贵金属的“贵金属”纪念币,并仿造鉴定证书。二是承诺定期按高额利润回购,有些纪念币收藏品公司与购买者签订合同,承诺销售的藏品几年后高息回购。但临近回购期时,该公司已人去楼空。三是以赠送小额纪念币为诱饵,马甸邮币卡市场除1、2、5分三种硬币外,第一套、第二套和第三套人民币已经退出流通市场,现阶段流通的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自1987年以来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经国务院批准,央行决定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和1999年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两套人民币同时流通。,套取收藏者联络信息,将相关信息销售给不法分子。部分收藏者往往因泄露个人信息陷入更大的诈骗陷阱中,奥运钞涨幅过大的纪念币,特别是发行的纪念币,由于在收藏投资热中价格一路攀升,而市场消耗少,实际存世量已远远超过了市场的需求。涨幅过大并不说明它的投资价值高,而是市场炒作的结果,普通投资者一旦高位“吃进”,随时有可能因大幅下跌而深度“套牢”。。
贵金属纪念币市场“乱象”丛生,究其原因:首先,大部分民众对收藏品的鉴别能力低,对收藏交易规则不了解,容易受收藏品高额回报的诱惑,希望从藏品投资中增值谋利。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投资者图便宜、贪小利的心理实施犯罪。其次,贵金属纪念币销售渠道多样化,尤其是网络、电视购物等销售方式的繁荣,管理、监督的难度增大,不少不法分子浑水摸鱼。第三,贵金属纪念币鉴定证书防伪程度不高,虚假仿制的证书难以分辨。
贵金属纪念币销售行为隐蔽,渠道多样化,流动性强,整治贵金属纪念币收藏市场“乱象”,需要新闻媒体、公安机关、人民银行、银监会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及协作,以形成一个健全的预防、监管和惩治联动机制,为收藏爱好者“保驾护航”。新闻媒体要规范纪念币广告行为,提高行业自律意识,对于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相关行政部门应加强对纪念币销售公司、市场的监控。同时,收藏爱好者也要提高防范意识,选择从正规途径购买,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