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看方式不同。
舞台照明效果是直接呈现在观众面前的,因而较多地考虑人眼的视觉特性;而 企业视频 是通过摄像机、录像机、发射机、最后在各家各户的电视机荧幕上再现图像。因此,作为 视频制作 照明必须注意从视频摄像机到家庭接收机的整个电子媒介系统的物理特性。
仅仅搞得暗一些并不能表现出令人满意的夜景,反之用肉眼看起来光彩宜人的高饱和度着色照明,也不一定就能成为理想画面。
2.观看地位不同。
在企业视频制作里观众是由高度适应肉眼,从比较远的固定视点直接观看的,深圳市大头兄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视频制作是将图片、视频及背景音乐进行重新剪辑、整合、编排,从而生成一个新的视频文件的过程,不仅是对原素材的合成,也是对原有素材的再加工。无论在生活中还是网络上,我们经常看到别人可以将各种照片和视频制作成一个精美的视频。在现代社会中,视频制作越来越被大众所推崇,视频制作软件也层出不穷,如今除了需要下载在电脑上才能使用的视频制作软件外,一些移动端的视频制作软件逐渐走俏。视频制作的界限已经慢慢模糊,用简单的剪辑方法拍摄一段小影片在今天也可以称之为视频制作了。,他们的视角和视域被限定在一定的范围内,因而舞台照明一般只须考虑观众的有限视区,特别在镜框式舞台照明一般只须考虑观众的有限视区,特别在镜框式舞台上更是如此。而 企业视频 一般是由多台摄像机从不同的角度,把不同景别的画面呈现在观众的面前的,所以电视照明要顾及每一个角度的视觉效果。
3.观看距离不同。
在视频制作中,基本上遵循的是“全景拍摄法”。而电视照明效果不但要考虑整体的气氛效果。而且要考虑局部的艺术效果,因为人物的面部造型和细腻的色调在视频制作拍摄中摄像机近景的审视下是很明显的。如果要使画面具有一贯的高质量,在任何情况下,这些因素都需要考虑在内。
4.突出主题的手法不同。
在企业视频制作中对主体的突出大多数是通过明暗、色调等方面的对比来处理的。
5.色彩效果不同。
摄像机摄取的各种光像,先要被分解成红、绿、蓝三种不同的色信号,最后通过荧光屏再现出彩色图像。然而电视摄像机只有一只镜头,它就和人以单眼观察物体一样,立体效果表达比较差,因此,如何用二维平面来表现三维空间,即如何通过照明来增强画面的立体感和深度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