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莞首位农民工代表:让义务教育惠及外来工子女子女教育

※发布时间:2013-3-13 11:48:27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曾香桂接受本报记者专访(记者 郑琳东 摄)

  【关于曾香桂】13年效力一家公司不跳槽

  “曾香桂”这个名字,在今年1月31日之前,对于横沥镇以外的人们来说,并不被人熟知。正是1月31日这一天,被披露以农民工身份当选全国代表后,这个名字才变得耳熟能详起来。曾香桂老家湖南邵阳的第一时间进行了报道。

  “生活极其困难,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成了曾香桂少年时的注脚。“一家四姐弟,家里面一年收入很少!”采访时,曾香桂并不避讳谈起这段苦涩的经历。因为生活拮据,读完小学四年级时,父亲一度要她。然而,正是母亲的,才使她完成了中专学业,“背着爸爸,妈妈把我送到学校,她为此挨了一年批。”曾香桂笑着说。

  转眼到了1999年。中专毕业的她,随着学校来到东莞横沥实习,主修文秘的曾香桂不久应聘到了东莞市瑞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一晃干了13年。这十多年间,她从未想过跳槽,而是“因为如果跳槽太频繁,可能学而不精,不利于专业素养的培养。”曾香桂如是说。

  【关于工会】“民选”产生 高票当选

  13年间,曾香桂从文员、副主任、主任、副经理、经理,如今成为公司的团总支部、总经理助理、工会。但不论她在公司职位发生怎样的变化,“服务者”的角色都从未发生改变。“我们公司许多员工都是来自异地他乡,我食宿经常与大家在一起。” 曾香桂对于大家的工作、生活了如指掌。

  她工会的职位,并不是公司高层的任命,而是选举产生的。2003年,公司内部举行了一次选举,200多名员工投票,曾高票当选了工会副,后来晋升为工会。从此,曾香桂在公司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为员工争取权益,尽量让员工感到贴心。

  【关于大会】

  “让义务教育惠及外来工子女”

  面对全国代表这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和人民寄托,曾香桂一点儿也不敢马虎。得知自己当选全国代表的第二天,她就走访了东莞市及镇街的教育、人事和等部门,育、劳动纠纷等有关农民工的热点话题做了调研。

  “工友们反映比较多的是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她呼吁,外来工子女在全国范围内都可享受免费义务教育。“我女儿现在4岁了,户口也在老家,希望等到我女儿读小学、初中的时候,这些问题都能解决”。

  “改变经济补偿金发放方式”

  曾香桂的另一个是修改《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现有:“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曾香桂观察到,这项政策事实上并不可行。她说,如果企业到了裁员的地步,再要求其拿出一笔经济补偿金,显然将进一步增加企业的压力,“可能逼得企业跑或欠薪逃匿”。

  曾香桂,社保、人力资源部门可参照住房公积金的办法,建立基金专户,每一年企业都要按期将经济补偿金拨付进去,员工要看得到这笔资金,却暂时取不到,“直到他离职的时候才能拿出来,这样企业就能承担得起经济补偿金,员工的利益也得到了保障。”(记者 高志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