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简称“进城子女”)入园入学工作。各学校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统计情况。
省教育厅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做好流动人口子女(简称“进城子女”)入园入学工作。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园)要从关注民生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将其纳入本地教育发展规划,切实落实流动人口子女接受教育的各项政策,加强管理并与本地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确保流动人口子女按时入学,确保其享受与其他学生同等的各项待遇。各学校必须在开学一个月内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或街道办事处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入学统计情况。 (得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