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沧县风化店乡应足额兑现独生子女费 拖欠多年”的问题。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回复表示:其余几年拖欠的资金将利用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时间分期补发完毕。请教师们放心,该发的计生励一定会发放到位,不会存在过期作废的问题。
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05年至今10年来,沧县风化店乡一直在拖欠教师们的独生子女费,经询问得知沧县其他很多乡镇教师都在按时发放独生子女费。 2014年下半年,经过新闻网阳光理政平台关注和市人口计生委督办,教师们终于领到了近4年的独生子女费。可是到现在半年过去了,不知剩余几年拖欠的独生子女费是否还会继续补发? 还是因为拖欠年头太长了,所以就过期作废!?独生子女励费数额虽然不多,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独生子女家庭响应国家政策给予的特殊照顾,长期无故拖欠独生子女励反映出基层和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问题,国家、省市制定的计划生育励政策到了基层就变成一纸空文,无疑会削弱基层的公信力,影响到党和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费应该属于财政预算内资金,如何才能做到专款专用,防止专项资金流失挪用和避免产生新的拖欠,不知乡、计生办和教育局,哪个部门才是责任主体?
省卫生计生委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关于网友反映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调查,经了解沧县风化店乡对于拖欠教师独生子女费问题高度重视,积极筹措资金落实计生励,于2014年发放独生子女费的同时补发了过去3年的资金,其余几年拖欠的资金将利用2015年和2016年两年的时间分期补发完毕。请教师们放心,该发的计生励一定会发放到位,不会存在过期作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