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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县法院审理4起监护人拒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案

※发布时间:2020-1-4 4:35:32   ※发布作者:平民百姓   ※出自何处: 

  本报讯(记者 朱光清 通讯员 徐正龙)近日,丘北县法院在双龙营镇第一中学校公开审理4起监护人拒送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案件。

  庭审现场,原告双龙营镇人民分别陈述了4名学生自辍学之日起双龙营镇人民、双龙营镇第一中学校、双龙营戈寒中心学校、双龙营普者黑中心学校分别对4名辍学学生多次开展的劝返工作。按照程序向4户家长下达了《劝返复学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后,监护人依然未按时送子女入学。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事实清楚,充分,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蔡某凯和向某梅一家积极配合,法院庭后调解与其达成协议,其承诺送子女返校读书;被告王某文法律威严,在收到法院传票后缺梦见参加结婚喜宴席审理现场,法院当场作出判决,将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或刑事处理;被告赵某文因庭审前已及时将子女送回学校就读,故法庭采取庭前调解的方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高某强庭审前已承诺尽快将孩子送回学校。

  最后,庭审以案释法,用接地气的语言,向旁听家长阐述了拒送适龄子女入学行为所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承担的后果,同时在场学生一定要完成义务教育,勤奋学习,为家乡、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