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4月18日电(记者高立、韩洁)财政问题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钱花到哪儿、怎么花,应该公开透明,在阳光下运作。近年来我国财政信息公开的推进一年一大步,预决算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内容不断细化,公开时间更为集中,公开姿态也越来越主动。
2008年5月,我国颁布实施《信息公开条例》,首次以法规的形式了息的责任和义务,被认为是致力于增强财政透明度的标志性事件。
就在同一年,财政部开始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财政政策规章、经全国批准通过的预算报告以及全国财政收支决算表等,并从9月份开始每月公开月度财政收支执行情况。财政预决算信息不再是“”。
到了2009年,财政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增加。当年3月,财政部首次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了经全国批准的2009年中央财政预算表,包括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等4张表格。
2010年以后,中央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逐步规范。每年3月,经全国批准的中央财政预算表都会全部向社会公开,同时还公开预算编制说明,以方便社会更好地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支持重点和预算编制依据。
同时,中央财政预算公开的内容也不断细化。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共11张表格及说明向社会公开。中央公共财政本级支出预算表中的教育、科学技术和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支出,细化公开到了“项”级科目。同时公开的还有中央本级“三公经费”2010年支出总额和2011年预算情况。“三公经费”公开在这一年首次得以推进。
除了中央财政预算公开,中央各部门的预算也在2011年开始公开。当年共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这一数字在2012年增加到97个。
地方财政信息的公开也逐步推进。2011年各省均公开了公共财政预算,26个省份公开了省本级部门预算,一些地方公开了“三公经费”情况。
到2012年,地方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向市县纵深推进。当年共有23个省份的部分市县公开了同级公共财政总预算。财政部也已发文明确,2015年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以上应向社会全面公开财政及部门预决算,并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
此后,随着《2013年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规范》《中央预决算公开工作规程》的制定,财政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与此前中央部门在财政部批准部门预算后几个月内陆续公开不同,2013年和2014年,中央部门基本在同一天集中公开了部门预算。
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表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要性,无论怎样强调都不过分。财政如果不够公开透明,的知情权就难以有效保障。而如果没有知情权,的其他如参与权、监督权也将无从谈起。
综合近年来财政信息公开的不断推进以及关于“透明预算”、“打造阳光财政”等的明确表述,可以预见,未来我国财政透明度程度将会进一步提高。
作者:高立 韩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