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
任俊明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老百姓有安全感,社会才有安定感,国家才能稳定发展。”李克强总理说。
保险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行业之一,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工作报告》多次提及,并且进行了明确部署。这说明,在未来完善社会保障网的过程中,现代保险服务业将作为保障工作的重要补充,在农业、巨灾、养老、健康等多个领域,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参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在这个过程中,老百姓将从多方面受益。
比如提高对自然灾害风险的抵抗能力。过去应对自然灾害,主要是靠监测预警和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这两笔财政资金。根据2008年的数据,国内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中有保险赔付的只有3%左右。2008年汶川地震造成的损失, 灾害保险赔付比例不及1%。截至2013年,根据中国保险据中心的测算,保险深度还是3%左右。而美国2005年卡特里娜飓风,美国灾害保险赔付比例达到总损失的43.5%,当年美国保险深度为9.15%。这些数据的背后,一方面是部门统计受灾准确数据面临困难,另一方面是一些未投保的群众在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等方面困难重重。如果建立起巨灾保险制度,在引导的前提下,保险公司作为承接主体,市场运作,协同推进,不仅能提高灾害预警能力,更能加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从这方面来看,现代保险服务业的作用将不仅仅是一般的风险保障,而是作为灾害风险管理的强大工具,为老百姓建立起安全网。
再比如为安度晚年提供更可靠的保障。目前,在养老保险方面,的基本养老保险是第一层次,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构成第二层次,完全自愿成交的人寿保险可视为第三层次。在目前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单靠养老困难很多,这也是为何养老保险在继续公共养老金公共性的同时,还通过调低公共养老金替代率,让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重要原因。从全球养老保险的取向来看,既要公共养老金的公共性,又要利用市场机制、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来进一步分散风险,确保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就是要探索商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有机结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以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资金保障、服务水平、覆盖面等层面,为提供“准公品”。
当然,在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过程中,要重点解决三方面问题:一是“现代”问题。在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科技发展大下,现代保险服务业既要站在社会风险管理的高度,为分忧解难,为社会带来福祉;同时也要学会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特别是学会互联网思维,更好更便利地为提供服务产品。
二是“服务业”问题。过去我们理解的服务业,主要是为生活服务,而现代保险服务业,不仅要为生活服务,更要在为生产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这就涉及到保险业的主体功能问题。保险界有个提法,叫保险要做“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通过发展现代保险业,支撑中国经济向中高端迈进”,则是接下来保险业应当着力的方向。一方面要“保稳定”,另一方面要加强“保发展”。发展是稳定的基础,保险业则是保障发展的关键。企业发展就会冒风险,通过保险业将这份风险尽可能降低,从而激发社会创造力,以及创新动力。目前来看,国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这方面亟需现代保险服务业提供支撑。
三是如何服务的问题。怎么做好现代保险服务业?有观点认为,“责任”是保险服务最重要的特质。这也是保险诞生之初的目的:不仅要能“托付终身”和“救人于水火”,更要承担起为社会创祉的责任。一方面要用优质、丰富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助力民生改善;另一方面要推动实体经济投保,将保险深度的比例提高起来,助力经济发展。
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