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下达使用2014年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通知
1693.9万元专项用于百姓 “菜篮子”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肖世艳)4月17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经自治区财政厅核准,自治区物价局近日下达使用2014年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通知,安排使用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1693.9万元,专项用于扶持“菜篮子”生产、平价商店建设、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等项目建设。
此次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的使用安排,目的是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政策的引导作用,建立起我区农副产品生产与平价商店或自产直销点实行产销对接的机制平台,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调控价格、稳定市场、安定群活。
自治区物价局按照的补助(贴)原则和范围,以及统一的补助(贴)标准进行了严格审核,最后核准了233个项目,包括“菜篮子”建设补助(贴)项目119个、平价商店开办经费补助项目113个、重要商品储备制度项目1个,均由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给予补助(贴)。
据介绍,目前,自治区本级价格调节基金1693.9万元已拨付到经审核通过的项目所在地的有关市(县)财政局。
作者:肖世艳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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