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拟修改20处,随迁子女教育由基本解决改为初步解决。
3月17日,第十二届全国一次会议将表决《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记者昨天了解到“国民经济计划报告”拟修改20处,其中包括规范中小学(微博)教材价格;抓紧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鼓励民间投资进入铁等领域;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初步解决等。
根据关于《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国家发改委根据代表的审议意见,对《计划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