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内地居民热衷赴港购买或代购奶粉,一些两地的“水货客”从中找到“市场”,进行非法牟利。3月1日,有关旅客携带超量婴幼儿配方奶粉离港的新规付诸实施。谈及此事,几位内地的全国代表对记者说出了同一句话:“我们要反思!”
“这件事反映了内地老百姓对内地奶粉不放心,内地的乳品行业和监管部门应当认真反思。”全国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说。
“现在,还能吃什么,还能喝什么,还能用什么,成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全国代表、秦皇岛市政协副霍兴文也是忧心忡忡地说。
霍兴文说,自从“三鹿”问题牛奶事件后,消费者对内地奶业的信任度降到最低。虽然国家进一步完善了法规,加强了监管,明确了相关涉及部门的职能,但一些消费者还是选择从等海外市场代购奶粉。
“我们必须反思,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还存在哪些漏洞?”他说,“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环节出现了断裂,农业部门负责田间生产,工商部门负责流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检验,这是一种条块性监管。但在食品供应链中,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是相互交叉的,条块性监管显然不利于食品安全问题的综合治理。”
朱列玉的观点与霍兴文不谋而合:“一个突出问题是分头管理的部门太多,包括农业、卫生、质检、工商、药监等,不但难以监管,还难以问责。”
他说,“公务员绝不能行政,要真正负起责任来!”
朱列玉还告诉记者,他前两天刚去过广东顺德,当地朋友说顺德的青菜没有农药残留,很安全,因为顺德正在进行食品安全集中监管试点。“由多个相关部门组成一个大部门,管不好就直接问责。这种模式如能普及推广,将可有效遏制毒奶粉等食品安全问题的出现,让消费者逐渐重拾信任。”
霍兴文则成立涉及食品安全的综合执法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全流程监管。他还提出,应当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食品责任追溯制,不给违法可乘之机。
全国代表、宣化县元子河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郭建仁则认为,散户奶牛养殖模式一定程度上造成安全监管难度大,国家应鼓励农村以合作社为主体,开展规模化经营,并建立健全质量追溯体系。
此外,记者就此事还采访了来自的全国政协委员龙子明。他认为,出台实施新规主要是为了打击“水货客”的非法行为,将有利于稳定本地的奶粉供应,好与内地的正常往来。
他说“与内地的往来越来越多,总体上是好的,出现一些问题在所难免,只要采取有效措施是可以解决好的。”他同时强调说:“不能把水货客运奶粉的问题无限放大,不能因此否定内地去个人游。个人游是很好的事情,对经济发展和就业有很大帮助。”
据了解,按照出台实施的《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否则不可从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为容许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携带总净重不超过1.8公斤的配方粉。违例者一经,可被罚款50万港元及2年。
在2日举行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首次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吕新华在回答记者有关婴幼儿奶粉出口的提问时也认为是“群众对奶粉符合质量标准的信心不足,所以才造成奶粉很多都被内地的水货客买走等情况”。
他说,特区、广东省、海关已经采取了相关措施,相信这些问题是可以得到逐步解决的。